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281执3823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九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胶州市洋河镇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临沂铭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临沂高新区马厂湖镇马厂湖村。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青岛九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临沂铭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2)鲁02民终424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鲁0281执3823号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