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东电缆有限公司

营东电缆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宁晋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冀0528执恢367号 申请执行人:营东电缆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晋县贾家口镇黄儿营东村。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河北众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1981年5月14日出生,汉族,现住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营东电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自愿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冀0528执恢36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