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德建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高速德建集团有限公司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鲁1402执保2668号 申请保全人: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海彬。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山东高速德建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保全人与被申请人财产保全一案,于2024年9月27日对被申请人名下财产进行保全,后双方和解,并于2024年12月30日依法对被申请人山东高速德建集团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解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24)鲁1402执保2668号案件解除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