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某、常州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苏0402执1478号
孙某某、常州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常天劳人仲案字[2024]第840号仲裁裁决书,于2025年4月8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孙某某与被执行人常州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至此,孙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常天劳人仲案字[2024]第840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