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陕1002执1892号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商洛供电公司、商洛市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东店子小学: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商洛供电公司与商洛市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东店子小学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陕1002民初91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商洛市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东店子小学未履行法律义务,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商洛供电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本院作出的(2025)陕1002民初919号民事判决书中判决金额计算结果为:由商洛市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东店子小学向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商洛供电公司支付电费52660.55元、违约金532.94元。后商洛市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东店子小学履行了法律义务,本案现执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5)陕1002执1892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结案。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