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亿诚集团有限公司

亿诚(天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枣庄浩博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404执保797号
申请执行人:亿诚(天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宏旺道****楼**-1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5MY0C2N。
法定代表人:邢建海,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枣庄浩博实业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古邵镇曹庄工业园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0587159458W。
法定代表人:韩建猛,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人亿诚(天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枣庄浩博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9)鲁0404民初1454号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11月30日立执前调案件予以执行。为保障该案的顺利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枣庄浩博实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000000元,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如申请续封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封保全的法律后果。
审判员  孟凡军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书记员  李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