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

杭州、盘锦辽河油田金东油气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河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辽7401执161号 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盘锦辽河油田金东油气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盘锦辽河油田金东油气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68500元及逾期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案款68500元、执行费928元,申请执行人放弃逾期利息的执行。本院已于2023年3月31日将案款68500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至此,申请执行人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辽7401诉前调书51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