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

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金富星真空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浙0108民初1598号
原告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金富星真空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4日立案。原告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吴 彦
书记员 吴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