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浙0108民初1745号
原告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哎哟咪食品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7日立案。原告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原告明确表示不再缴纳本案诉讼费用,同意按撤诉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费婧
书记员 朱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