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昌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澄湖东路生物学院旁车辆挟带渣土、污泥污染城市道路,依据《南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项,被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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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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