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303执1047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住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被执行人淄博腾威电梯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世纪路南首泉山小区2号营业房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5599419536。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2020)鲁0303民初1058号民事判决书,已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淄博腾威电梯销售有限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10947.80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其他财产,从中支付欠款。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臧 伟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 张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