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兰兴电力机械有限公司

河南兰兴电力机械有限公司、冠县新瑞木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温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2019)豫0825执323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河南兰兴电力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冠县新瑞木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9年8月7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对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豫0825执323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牛卫平 审判员  杨得坡 审判员  杨太平
书记员  张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