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沈阳润恒智城科技有限公司;中建方圆华东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6)辽0112民初1710号 原告:某甲公司,住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法定代表人:林某,系经理。 委托欧诉讼代理人:吴某、***,均系辽宁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某乙公司,住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 法定代表人:徐某,系经理。 原告某甲公司诉被告某乙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6年1月2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本院审判员***审判。现原告某甲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某甲公司自愿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某甲公司的撤诉申请。 案件受理费100.00元,减半收取50.00元,由原告某甲公司承担。 审判员***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