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922执恢293号
四川泓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南江县桃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泓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南江县桃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8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其中,本金28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10月8日将该款转付给四川泓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至此,四川泓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1922民初166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