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华建设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2023)浙0112执3097号
本院在执行浙江大华建设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五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