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市镇海区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浙0211执2439号 申请执行人:宁波市镇海区园林绿化工程公司,组织机构代码:144382909,住所地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聪园路585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男,1972年2月10日出生,住宁波市。 本院在执行宁波市镇海区园林绿化工程公司与***(2017)浙0211执2439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2017)浙0211民初735号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