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马关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云2625执576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关县支行,住所地:云南省马关县马白镇园中西路11号。
负责人:***,职务: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云南七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大观天下广电文化家园3号写字楼。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关县支行与被执行人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关县支行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
本院认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关县支行撤销对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的执行,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权利所作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云2625执57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