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古浪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甘0622执1579号
古浪县兴平某有限公司、甘肃某有限责任公司、徐某、张某、姜某:
本院于2024年10月22日立案执行的古浪县兴平某有限公司与甘肃某有限责任公司、徐某、张某、姜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中,于2025年4月11日扣划甘肃某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存款1382560.12元用于执行本案,其中案款1182451元、利息150000元、案件受理费30884.12、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14225元。剩余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古浪县兴平某有限公司自愿放弃,不再要求甘肃某有限责任公司、徐某、张某、姜某给付。至此,(2024)甘062民终12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