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与北京海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京0108民初4274号 原告:***,男,1989年4月6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丰台区。 被告:北京海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5号2幢平房B-10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76603799W。 法定代表人:***,首席执行官。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嘉论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北京海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