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盛绿建材有限公司

原告广州盛绿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首创新开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陕0112民初15288号
原告广州盛绿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商贸城A型**号铺首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552381753H。
法定代表人徐军,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冯涛,陕西宽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西安首创新开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凤城十二路与文景路交汇处首创国际城销售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668665248W。
法定代表人蒋荣虎,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广州盛绿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首创新开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广州盛绿建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广州盛绿建材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广州盛绿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48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742元,剩余742元退还原告。
审判员  黄宸瑞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书记员  薛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