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1281执保46号
关于申请人湖南五新模板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怀化市港翔管桩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保全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湘1281民初390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被申请人怀化市港翔管桩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账号为4300××××3828的存款75813.51元,在中国银行账号为5989××××7812的存款4031.52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1年3月22日起至2022年3月21日止。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案部分保全,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