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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山东雷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103执5695号 申请执行人:***,女性,1998年1月5日出生,住济南市历下区。 被执行人:山东雷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86号东225号。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雷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申请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济南市市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济市中劳人仲案[2021]第607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