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辽0191执保867号
辽宁正泽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辽宁新南洋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保全人):
申请保全人辽宁正泽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辽宁新南洋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经本院立案,申请保全标的176501.89元,现已部分保全。辽宁正泽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3)辽0191执保867号案件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