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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某某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津0104执恢785号 益华惠(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帅香香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益华惠(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帅香香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津0104民初3959号法律文书业已发生法律效力,因申请执行人本次申请执行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院(2023)津0104执恢785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附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64.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