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诚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诚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西安民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281执3057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诚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胶州市铺集镇张家屯村朱诸路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MA3C6PUX59。
法定代表人:程军,职务:总经理。
被执行人:***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桃园北路251号鑫苑中心171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4MA6U4E97X5。
法定代表人:张静,职务:经理。
申请执行人青岛诚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胶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281民初831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执行案号为(2021)鲁0281执3057号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应负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鲁0281执3057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