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博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龙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赣0302执177号
江西龙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与申请执行人江西博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赣0302民初464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于2020年3月11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执行通知书后,立即履行下述义务: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51.837615万元,申请执行费7583.76元。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