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德盛电子有限公司

威海德盛电子有限公司、河南冠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092执1676号
申请人:威海德盛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经技区。
法定代表人:宋洪刚,总经理。
被执行人:河南冠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
法定代表人:余裕淦,董事长。
上述当事人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鲁1092民初530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1月2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期间,经调解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451242元的给付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作出的(2021)鲁1092民初53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