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珠穆沁旗高科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大庆市杰越科技有限公司与东乌珠穆沁旗高科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合同纠纷财产保全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财 产 保 全 告 知 事 项 通 知 书

(2020)黑0691执保132号

你与东乌珠穆沁旗高科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2020黑06**财保36号民事裁定书,并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现告知以下事项:

一、保全措施的有效期

查封情况:暂停支付工程款。期限一年。自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二、上述期间届满后,如需继续采取保全措施,应在查封期满30日前提交书面保全材料给主审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