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等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闽0624民初687号 原告: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镜湖路11号、11-1号。统一社会代码913204127289985473。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被告: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为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59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80325964K。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男,1968年3月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广东沧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厦门德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5号301室之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693024178D。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广东金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为广东省汕头保税区A06地块办公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17250931953。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珠海市赛纬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为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南化二路2号质检楼第一、二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63346870D。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赢火虫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珠海鹏辉能源有限公司,住所地为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新青五路2号(厂房A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4551855X4。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付停欣。 被告:***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马江大道石狮路6号1-4#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770663716E。 法定代表人:李有财,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为福建省诏安县金都工业区北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506240732099641。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深圳市欣迪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繁路。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6875562159。 法定代表人:陈**刚,总经理。 原告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德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金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赛纬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鹏辉能源有限公司、***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深圳市欣迪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16日立案。原告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深圳市欣迪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深圳市欣迪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的申请,系真实意思表示,属于依法处分自己的民事诉讼权利,亦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深圳市欣迪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审 判 长  *** 人民陪审员  **梧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法官 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