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5民初32022号
本院于2023年1月10日对原告***与被告北京昱新科技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作出的(2022)京0105民初32022号民事调解书中,存在笔误,应予以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2)京0105民初32022号民事调解书全文“***”应补正为“***”。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