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黑0604执2599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大庆万力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关于***与大庆万力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45277.13元,其中执行标为427770元(包含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利息9866.29元、迟延履行金1323.74元、执行费6317元。上述款项从被执行人大庆万力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在昆仑银行银行大庆龙凤支行账户扣划了445277.13元。执行费6317元已经存入本院诉讼款户。本案案款申请执行人已领取。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黑06民终1662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