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983民初2874号
申请人:***,女,汉族,1985年10月25日出生,现住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被申请人:江苏苏博生物医学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宿迁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水杉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江苏固茗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吴中宿城工业园标准厂房C-2栋2层。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江苏苏博生物医学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固茗建设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6月19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价值486932元的财产。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苏博生物医学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固茗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86932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2955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