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永亨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永亨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内0102执2903号 被执行人:内蒙古永亨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宽巷子祥和6号楼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60301193XR。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呼和浩特市天太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与内蒙古永亨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内01民终716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4年05月0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306863元及相应利息,被执行人另应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人民币4503元. 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元。至此,呼和浩特市天太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内01民终716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