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萧扬石材经营部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浙06执1035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5)绍仲字第0440号裁决书,于2025年12月3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杭州某经营部与被执行人浙江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执行中,执行到位被执行人浙江某公司128011.67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126376.91元,执行费1634.76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六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