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义乌市宏雨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其他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浙06执322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绍兴仲裁委员会(2024)绍仲字第0802号裁决书,于2025年6月20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义乌市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某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浙江某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存款1149209.55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1135455元,执行费13754.55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