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云0622执261号
申请执行人:云南云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5688075014。
住所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济区洛羊街道办事处春漫大道80号云南海龟创业园2幢13楼13645号。
法定代表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云南建投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21652118XT。
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720号。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云0622民初319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云南建投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未履行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云南云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3月3日立案执行。
在本院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如下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云南建投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前支付申请人云南云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案款800923.88元。
本院认为: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并撤回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案件应当终结执行,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八)项、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第二百六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人民法院(2022)云0622执261号案件的执行。
若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恢复执行和解协议或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