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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承德市双峰寺地表水厂(一期)净水厂工程施工工地未采取覆盖、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修正)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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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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