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苏境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山西东方志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晋0105执1242号
山西东方某有限公司、南京某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东方某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809525.57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809525.57元,本院已于2025年12月12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山西东方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晋01民终7534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