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中电力铁道设施制造有限公司

湖南宏耀工业有限公司与湖南华中电力铁道设施制造有限公司、华中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湘0624民初2629号
原告:湖南宏耀工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湘阴县界头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247367635619。
法定代表人:钟光耀,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戴伯军,湘阴县新潮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湖南华中电力铁道设施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螺丝塘路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661699357Q。
法定代表人:夏伟。
被告:华中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路5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279778673。
法定代表人:夏伟。
被告:夏伟,男,汉族,1961年4月23日出生,住湖南省长沙县。
三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杰军,男,汉族,1971年11月3日出生,住湖南省长沙县,系公司员工。
原告湖南宏耀工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华中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夏伟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4日立案。
原告湖南宏耀工业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
判令被告湖南华中电力铁道设施制造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加工质量赔偿款700万元。二、判令由被告湖南华中电力铁道设施制造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三、判令被告华中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被告夏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实和理由:原告委托湖南大力电建热镀锌有限公司进行热镀锌加工,其产品经检测质量不合格,原告使用湖南大力电建热镀锌有限公司产品量超过2400个塔,损失超过700万元。2019年3月,华中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湖南大力电建热镀锌有限公司唯一股东,2019年5月,湖南大力电建热镀锌有限公司与湖南华中电力铁道设施制造有限公司合并为湖南华中电力铁道设施制造有限公司,湖南大力电建热镀锌有限公司注销。被告夏伟系湖南大力电建热镀锌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实际控股人和最终受益人,故被告夏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湖南华中电力铁道设施制造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0日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申请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审理,事实和理由:一、原告与湖南大力电建热镀锌有限公司签订的加工合同明确约定由乙方即湖南大力电建热镀锌有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产品侵权责任是侵权行为,产品质量纠纷是合同纠纷,本案明显属于合同纠纷,应适用约定管辖。三、即便由货物销售地法院管辖,根据合同约定,加工合同约定交货地点是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螺丝塘9号,货物所有权及风险在交付时转移,完成了货物的销售,本案货物销售地亦为长沙县,仍应由长沙县法院管辖。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主张湖南大力电建热镀锌有限公司向其支付因加工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经济损失,系加工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引发争议,产生该纠纷的基础法律关系是基于双方签订《独家代理镀锌加工合同》,原告提出的质量问题也是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的争议。因原告湖南宏耀工业有限公司与湖南大力电建热镀锌有限公司签订《独家代理镀锌加工合同》中第八条第三款约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所在地即湖南大力电建热镀锌有限公司的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螺丝塘路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独家代理镀锌加工合同》中对于管辖法院的约定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故本案应由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即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本案应由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及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移送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贺应征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书记员  陈 琴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