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藏0127执143号
***、四川志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四川志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四川九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1年8月31日立案,经四川志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该案案款6000元(申请人***自愿放弃债权1520元)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案执行费50元已由被执行人四川志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缴纳。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