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929执1036号
陕***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山卓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陕***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山卓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陕0929民初173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上海山卓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陕***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额200000元。同日本院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2年11月11日自被执行人上海山卓重工机械有限公司银行账户扣划执行款200000元。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上海山卓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前支付陕***建设有限公司200000元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929执1036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