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监督维保人员严格执行单位关于劳动保护措施的相关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诺城广场“2.11”电梯挤压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条被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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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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