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陕0116执3512号
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依据(2023)陕0116民初919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此案。申请人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本案被执行人支付案款176617元及利息。执行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77457.35元,已由申请人领取。执行费2549元由被执行人交纳,本案执行完毕双方再无纠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4)陕0116执3512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