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青0202执1915号
徐某、甘肃新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新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乐都分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执行人甘肃新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新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乐都分公司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38394元(含执行费469元),本院已将案款37925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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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