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勒县春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策勒县春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策勒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新3225执166号
策勒县春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田开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策勒县春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和田开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3789.5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16227.54元,其中,本金1003789.54元,本案执行费12438元。本院已于2020年6月7日将该款转付给策勒县春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至此,策勒县春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新3225民初45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 O 二 O 年 六 月 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