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友宏畜牧机械有限公司

青岛友宏畜牧机械有限公司、内蒙古祥达瑞林农牧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鲁0285执2384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友宏畜牧机械有限公司与内蒙古祥达瑞林农牧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一案中,莱西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285民初5494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将案款交齐。至此,(2020)鲁0285执2384号执行案件申请的内容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莱西市人民法院(2020)鲁0285执2384号执行案件所申请的内容执行完毕,予以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
书记员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