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有限公司

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完毕通知书 (2025)川0182执2066号 大庆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某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彭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川0182民初1861号民事判决书,于2025年5月14日立案受理大庆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中国某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78142.92元及其他费用,执行费2571.14元。执行中,本院已将案款及其他费用197610.30元全部转至申请人账户,本案执行费2571.14元已上缴财政,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