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佩升前研市场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佩升前研市场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辽0104民初22号
原告:广州市佩升前研市场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原告广州市佩升前研市场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4日受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22年2月23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广州市佩升前研市场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X元,减半收取X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郑显波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
书记员  张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