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菱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因未按规定建立并保存电梯维护保养档案,依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本)﹝237﹞第三十五条被罚款人民币500元上缴国库(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3-04-26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南京川发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南京川发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祥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5月诚信信息
云南祥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