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苏0391民初1080号
原告:***通变压器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镇安然村东。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青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盈江县云讯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州盈江县平原镇七棵树农行旁。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男,1972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住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
被告:***,男,1971年6月10日出生,汉族,住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通变压器有限公司诉被告盈江县云讯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通变压器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依法查封、冻结、扣押被告盈江县云讯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存款共计1591257元或其等额价值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扣押被告盈江县云讯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存款共计1591257元或其等额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